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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從2008─2009賽季開始,未滿18周歲的球員一律不准參加CBA聯賽,這是中國籃協日前頒布的《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運動員、教練員注冊與交流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最新規定。不過,考慮到已經形成的事實,未滿18周歲但已注冊參加過2007─2008賽季CBA聯賽的球員可以繼續參賽。
新頒布的《暫行辦法》在球員注冊時間、年齡、外籍球員注冊辦法、教練員注冊辦法、球員與俱樂部合同期限等幾方面內容進行了修訂。其中,各賽季球員辦理注冊和交流手續的時間變更為每年的9月1日至20日,外籍球員的注冊截止日為聯賽開賽前的第30天。此外,新辦法還增加了球員注冊初審結果公示、外籍球員注冊必須委托中國籃協批准的經紀人行紀以及同一賽季內球員不可參加不同級別的比賽和不得代表兩支或多支球隊參賽等多項具體要求。
根據教練員注冊條款中的最新規定,凡是俱樂部與教練員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而在合同糾紛未依法解決之前,中國籃協不再受理與糾紛有關的注冊”。
值得一提的是,為更好地促進人才流動,《暫行辦法》取消了俱樂部和球員之間可簽最長九年的合同制,做出了“長期交流聘用合同期限最少兩年、最多不超過五年”的新規定。


